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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訓導組 - 學務 | 2026-08-27 | 點閱數: 2

說明:

一、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,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, 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(包含加熱 菸)。

二、檢附「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」中英文版圖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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