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,教育部性平 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,說明如下:
(一)受理時問:
1、每年受理提案2次,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3月16 日、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每年9月15日,以送達教育部 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時間 計算。
2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請函送國教署。
(二)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,學生提案流 程分為兩個管道:
1、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,再由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。
2、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 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