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校內初選收件作品期限至9月13日止,請有意願參賽的學生依校內初選收件日期前繳交,逾時不候。
三、檢附「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-花蓮縣縣賽實施要點」及「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花蓮縣現場書寫簡章。
KIP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