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1月14日臺教國署人字 第1120160568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研習係為協助各主管機關及學校處理教師涉教師法第 14條第1項第9款至第1款、第15條第1項第3、第5款、第16 條第1項等情事,先予敘明。
三、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報名資格:本次研習僅招募教育部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 及輔導人才庫之調查員/調查專業人員,且曾擔任各主管 機關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小組成員。
(二)研習時間:112年12月25日至26日(星期一至星期二),2 天1夜。
(三)研習地點:確定後另行通知。
四、請協助公告周知,俾利符合前開資格人員報名,倘符合資格教師已退休,亦請協助轉知,報名網址https://www. chsh.ntct.edu.tw/home 。
魯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