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花蓮縣警察局交通隊113年11月22日府警交字第 1130219467號。
二、近期無照駕駛事故頻傳且造成嚴重死傷,為維護同學自 身及用路人安全,請學生不可無照駕駛機車 及小客車等運具,精神不濟狀態下也不宜駕駛並請善加運 用大眾運輸工具到校,切勿無照駕駛以降低道路交通事故 死傷人數。
愛迪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