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144948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,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進學生健全身 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,請各位家長留意學生寒假期間的活動安全。
佚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