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42條第1項規定:「各機關未提供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,致有重大災害或死亡時,應通報保訓會。」如有公務人員因執行職務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事故時,本縣各機關學校應確實填列「重大災害或死亡事故通報表」,並請於事故發生後72小時內通報上級機關及該會。
雨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