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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潘雅玲 - 人事 | 2025-11-04 | 點閱數: 210

縣府修正「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設置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設置要點」,自中華民國114年10月22日生效。

  • 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對照表.pdf
    1) 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設置要點修正對照表.pdf
  • 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設置要點.pdf
    2) 花蓮縣政府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設置要點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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噴泉的高度,不會超過它的源頭。一個人的事業也是如此,它的成就絕不會超過自己的信念。

林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