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公告:檢送銓敘部民國114年10月27日部法三字第11458907231號令影本,本案係針對112年2月15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 定,公務人員因「現職機關」所在地與3足歲以下子女實際 居住地未在同一直轄市、縣(市),為親自養育子女,於 實際任職達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限制轉調期間三分之一以 上,得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「其他機關」服務釋疑一案,請查照
公告
公告:行政院訂定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學校公務人員違法(規)赴陸建議懲處原則(以下簡稱違規赴 陸建議懲處原則)」,並自115年7月1日生效一案,請本校同仁確實遵照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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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檢送銓敘部民國114年10月27日部法三字第11458907231號令影本,本案係針對112年2月15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 定,公務人員因「現職機關」所在地與3足歲以下子女實際 居住地未在同一直轄市、縣(市),為親自養育子女,於 實際任職達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限制轉調期間三分之一以 上,得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「其他機關」服務釋疑一案,請查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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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行政院訂定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(構)學校公務人員違法(規)赴陸建議懲處原則(以下簡稱違規赴 陸建議懲處原則)」,並自115年7月1日生效一案,請本校同仁確實遵照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